永州日報訊(全媒體記者 李麗 陳思思)11月19日上午,永州市人大常委會召開《永州市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規定》(以下簡稱《規定》)頒布實施新聞發布會,詳細介紹《規定》制定背景、立法過程及核心內容。《規定》將于12月1日起正式施行。
作為聚焦民生的“小切口”立法,《規定》嚴格遵循“立法為民”理念,自納入永州市人大常委會2025年度立法計劃以來,起草工作組先后開展深入調研,召開立法論證會、聽證會,廣泛聽取社會各界意見建議。《規定》共14條,核心聚焦三大重點:明晰多元責任,細化各級政府、消防救援、自然資源等部門職責,明確充電設施運營企業、物業、車主等主體責任,構建“齊抓共管”體系;堅持疏堵結合,通過完善充電設施布局、單位分流減壓等五方面破解設施不足難題,同時鼓勵財政補貼、降低充電費用,引導群眾規范行為;明確法律責任,依據國家及省相關法律法規,明確了具體的禁止性行為,審慎設置違規處罰措施。
《規定》的施行,將為永州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提供堅實法治保障,有效防范化解火災風險,切實守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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